高污染機車汰舊百萬抽獎活動企劃
一、抽獎活動內容
1.抽獎對象
(1)表揚
針對設籍本縣之機車,且均於北縣定檢20年以上老舊機車共計233輛,將通知車主並以回函傳真方式調查車主汰舊的意願,先贈送縣長手繪馬克杯表揚車主對定期檢驗的重視,若車主願意汰舊再直接贈送腳踏車以提高車主汰舊的意願。
(2)抽獎資格
本活動活動期間自民國96年10月至97年3月15日止;凡於活動期間內至監理單位完成機車汰舊相關程序者,即自動成為本活動之電腦抽獎對象。
2.獎項說明
依據監理單位提供之報廢車主清冊製作「報廢車輛車主抽獎系統」,邀請縣長及局長隨機抽出頭獎及九獎,總計有265名獎項隨機抽出。
3.抽獎時間
預定於明(97)年4月12日辦理公開抽獎
4.獎品內容及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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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 |
獎品內容 |
數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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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獎 |
電動代步車(或同級品)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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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獎 |
電動腳踏車(或同級品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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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獎 |
悠遊卡(免費搭捷運75日)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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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獎 |
雙避震越野腳踏車(或同級品) |
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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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獎 |
大眾淑女車(或同級品) |
2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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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獎 |
60G隨身硬碟(95年度保留獎品)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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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獎 |
4G MP3隨身聽(95年度保留獎品)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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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獎 |
$1000 加油油票(95年度保留獎品)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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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獎 |
悠遊卡 |
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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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計 |
2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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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獎項相關稅務及郵寄方式:
(1)稅務事項
所有獎項獎額將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,所得的獎品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3,333元以上,將需依法預繳15%稅款,始得領獎。
(2)得獎人證件
獎品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3,333元以上者,得獎人於收到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繳納身份證影本、報廢車輛相關證明、領獎收據並用印。無稅務問題之得獎人則須於通知後附身份證影本、用印後之領獎收據。
(3)領取方式
所有得獎人將由本局以公文方式寄發後續領獎作業說明,得獎人於期限內攜帶本人身份證、行照及報廢相關證明,親自到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樓空氣品質維護科填妥戶籍地址、身份證字號、本人簽名及用印後即完成領獎手續。地點: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;電話:(02)2960-3456轉4117或專線電話(02)2951-6692。
三.獎項無法送達之處理:
(1)無法寄達
抽獎結果揭曉後,本局依據得獎人之戶籍地址以掛號信件方式通知得獎人而遭退件者,當衍生上述情況時,由本局公文送達3個月後,將該獎項留置後續辦理其他活動用。
(2)放棄領取
若得獎人經聯絡後,表示欲放棄領取該獎項時,須簽署獎品放棄書,由本局留置後續相關活動用,或贈與學校、環保公益團體以妥善使用(未簽署放棄書經公示送達者亦同)。